探其财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海六个月滚
动”或“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
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国海六个月滚动
延长存续期限至2024年12月6日,并对《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对《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进
行更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国海六个月滚动存续期限由“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延长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6日”。
本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
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1年6月7日。
二、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
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产品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产品管理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本公告发布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登载更新后的招募说
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三、特殊开放期安排
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1日),在特殊开放期内,国
海六个月滚动份额持有人均可提出赎回申请,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前述赎回不受
对应份额是否处于运作期到期日的限制。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集合
计划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
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办理退出事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 限有关事项予
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2、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更新)》《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6
月)》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3、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
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不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
投资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63。
5、公司网址:http://www.ghzq.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国海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
后文对照表》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上一篇:进出口银行首次以报价方式
下一篇:摩根大通发行